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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报废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决定对已下账的报废资产作公开竞价处置,资产账面原值总额为62900元。现予以公告。

一、组织形式

公开竞价。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买企业或个体(以下简称竞买方)须三家以上,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共两轮,竞买方密封报价,每轮现场公开唱价,以第二轮出价最高的竞买方获得购买权(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最高报价,若第二轮无人报价,则以第一轮报价最高者为获得购买权方)。有意向参与竞价的竞买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01216时前报名。

二、竞价内容


名称

编号

购置时间

变压器1台

B20119920600010

1992.6.10

电力变压器1台

B20120020100002

2002.1.17

低损耗电力变压器1台

B20119951000001

1995.10.10

3千瓦摇臂钻床1台

19920000251

1992.6.1

21千瓦小型台钻1台

19920000279

1992.6.1


三、竞价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竞价现场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方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回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同时提供参与竞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竞价的不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扫描或复印件最迟于2023101216时前送至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师贤楼309办公室

(二)竞价保证金。竞买方最迟于2023101216时前将3001元竞价保证金用对公账户向学校财务处(须详细注明公司全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缴,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成交者将处置的废旧物资全部运走清场后校方退还保证金。

学校账号信息:

名:汉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建行丹江口市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01616634053001967

四、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踏勘时间:20231013日上午9时整(集体进校)。

踏勘地点: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

五、竞价时间和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31013日上午10时整。

(二)竞价地点: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师贤楼3楼会议室

六、竞价须知

(一)竞买方进场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校方现场核验竞买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场。按照学校管理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买方只允许1代表进入学校,竞价现场只允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进入。

(二)该批处置的废旧资产均为已经报废的物品,校方不保证其可用性,不对其安全、质量及技术性能负责,无论竞买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校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资产名称、数量及实际状况以现场踏勘确认的实物为准,校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三)报价单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用信封装好封口并加盖密封章,字迹要工整清晰,报价不得涂改,大小写应保持一致,否则无效。

(四)成交结果现场公布,成交商须在三天内签订合同,全额支付成交款后方能办理废旧资产移交手续。

(五)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商自行承担。

(六)成交商在完成规定的拆除、搬运任务及清理现场工作中,若造成本次处置资产范围之外的校方财产损坏,按价赔偿。废旧资产清运完毕后,成交商应将物资存放地及道路清理打扫干净,并提请校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为止。

(七)拆除、搬运工具由成交商自带,搬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成交商自负;运输过程成交商必须符合丹江口市市城管、交管、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对施工、交通安全负责。

(八)搬运人员如在现场发生偷窃、破坏行为,交由保卫部门处置,根据情节赔偿和处罚。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5707296668

附件:可在公告发布页面点击链接下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2、汉江师范学院报废资产竞拍报价单


汉江师范学院丹江口校区管委会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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